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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馬

第十一章 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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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馬:第十一章 身體

    森不是第一次遇到今晚這種情況了。

    事實上,自從來到這個世界之後,這樣的情況就時不時的會出現。一開始的時候,這種狀況出現地十分頻繁,基本上每個月會有一到兩次,持續的時間也比現在長上許多,然後隨著他慢慢的習慣這具新身體,這種症狀發作的間隔就變得越來越久,每次持續的時間也會越來越短。

    對於自己的這種狀況,饒是上輩子看了不少醫學書籍的森也沒有找到相似的病症,但他對自己的這種『病』有一個模糊的想法,應該是由於自己的靈魂和身體不相符,所以導致了一種類似於醫學上所說的排異反應一樣的症狀。

    而隨著自己的靈魂和這具身體慢慢融洽,這種症狀發作的頻率和強度也在慢慢的降低。

    這也是他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釋了。

    雖然早已體驗過許多次,可每次發作,森還是有些後怕,那感覺實在太過詭異了,他不記得死亡是什麼感覺了,但他隱隱覺得即便是死亡,似乎都沒有這種感覺來的滲人。

    簡直就好像那種仙俠小說里所描述的『神魂俱滅』一樣。

    不過可怕歸可怕,但是這種病症似乎對他的身體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反而每次發作過後,他都會覺得自己的大腦變得清明一些,思維的速度也會變得快一些,更讓他驚喜的是,那些由於時間而漸漸褪色的,來自上個世界的記憶,也會隨著每次病症的發作,而重新變得清晰起來。

    甚至於他上輩子小學時候看過的一些雜書里的內容,都像是退潮以後沙灘上的那些貝殼一般,開始慢慢的浮出水面,清晰到字句,乃至標點符號都歷歷在目。

    這也算是不幸的萬幸了。

    森搜索著自己的記憶,發現腦子裡又多了許多本自己早年看過,後來忘卻的書籍內容。這些書雜雜八,五花八門,涵蓋著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事實上,森上輩子上學時唯一的愛好就是百~萬\小!說,當然,收拾房間勉強也能算上半個。但是他從來不挑出,上至哲學領域的晦澀探討,下至歲小孩都能看懂的蒙學書籍,他都願意閱讀。這也導致了他的知識廣度十分的駭人,就如同某部電影的英俊的諸葛先生一般,什麼都是『略懂,略懂。』

    沙發和自來水的製造原理,自然也是他從書學會的,現在看來,倒是無心栽柳柳成蔭了。

    此時已經是深夜了,人陸續洗漱完畢過後,大快朵頤的斯坦因和莉莉絲也有些犯困,原本狡猾的莉莉絲還想跑到森的臥室里,去看看他的床是什麼樣的。在小姑娘簡單的思維里,能把椅子做的如此舒服,那森的床一定也是與眾不同的,她十分樂意去用自己的身體感受一下。

    事實上,森出門打水的時候,莉莉絲就已經有了這個邪惡的念頭,可是臥室門上掛著的那把巨大的鐵鎖徹底打消了她的念頭,只能氣呼呼的鼓著可愛的腮幫子,眼巴巴的望鎖興嘆。

    笑話!對於任何一個潔癖患者來說,臥室都是好比巨龍逆鱗的存在,是永遠都不能讓外人知道是什麼樣子的。何況是森這麼個連潔癖患者都覺得他有潔癖的人,讓別人進他的臥室?開玩笑,你殺了我好了。

    莉莉絲試圖在他開鎖時竄進臥室的打算早已被警惕的森看穿。

    「誒?那是什麼?」兩人對峙般的在森臥室的門口站了良久,森突然一臉詫異的看向莉莉絲身後,語氣充滿了疑惑。

    「什麼?什麼?」莉莉絲天真的轉過頭,四處張望,想要知道是什麼能讓森露出如此驚訝的表情。

    「砰!」身後傳來一聲沉重的悶響,莉莉絲愣住了。

    一回頭,果然,門口只剩下自己了。

    「可惡啊!!!」莉莉絲懊惱的抱著可愛的腦袋,一臉的悔恨。自己怎麼就那麼天真?明明知道他有多陰險,竟然還是著了這傢伙的道。

    卑鄙!無恥!混蛋!!!

    在內心把這些淑女不能說的詞彙輪番的在森身上用了一百遍之後,可憐的莉莉絲只能悻悻的離開了臥室門口,不情不願的拖著毯子躺在了貴妃椅上。

    雖然躺著的不是那傢伙的床,不過這種叫做沙發的椅子,真的是…好舒服啊。

    莉莉絲沉醉在這前所未有的美妙觸感之,很快便進入了夢鄉。

    不遠處,同樣臥在另一張貴妃椅上的斯坦因卻是沒有女兒那樣無憂無慮,他走過去熄滅了房間裡的油燈,在一片昏沉的黑暗之,雙眼明亮,瞳孔里閃著思索的光芒,沒有絲毫睡意。

    他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樣開朗沒有心計,作為帝都五大家族的嫡子之一,聰明是他們這類人生存的必要素質。那些天真爛漫的人,估計此刻連骨頭都已經被陰溝里的老鼠齧噬殆盡了。


    就連莉莉絲都不知道,斯坦因原本被分封的領地,並不是窮鄉僻壤的雪狼村。而是富饒北境的那座國內聞名的巨石堡。而提出將領地換為雪狼村,甚至為了符合公國『伯爵受封之土必須是郡級行政區域』的規定,他還不惜請求大公將雪狼村破格提升為雪狼郡。

    沒有人知道他是為什麼,也沒有人會覺得他這麼做有什麼深意。

    在首都的這些年,他隱藏的太過完美了,所有的人,包括他的父親,都認為自己的二兒子,是個不用的廢物,對他失望透頂。他頂著『廢物伯爵』這個刺耳的稱號活了幾十年,被所有人看不起,被同齡的貴族圈子排斥和取消,被自己的大哥嫌棄,被自己的心上人所鄙夷。

    首都貴族身體先天瘦弱,無法習武的人有許多,他們其不乏佼佼者,將才能施展在政務,軍謀之上,也創出一番成就,得到了『英才』名號,受到整個首都的尊重和愛戴。而只有他,被整個首都的人民當做笑話,甚至那些平民都在暗地裡編排他,將他映射成那些戲劇里出現的無能丑角。

    沒有人願意被叫做廢物,尤其是當這個人其實並不是廢物,而且比絕大多數人還要聰明的時候。

    沒有人知道,斯坦因早在二十歲的時候,就已經自己學完了首都軍事學院和國王學院裡所有的軍事,政策,歷史科目,他的知識儲備,政治遠見和戰略思想,早已遠遠地超過那些同齡人,和斯坦因的博學相比,那些在首都貴族圈子裡流傳的『天才』們,簡直就是一不值。

    他如此韜光養晦,臥薪嘗膽,甘願受萬夫所指,在明知自己這樣做,便會失去與大哥競爭下一任約翰公爵這個顯赫位置的情況下,已然選擇這條無比艱辛險峻的道路,自然不是為了什麼鍛煉自己的忍耐力之類的狗屁道理。而是和這一切美好的東西相比,他的人生,被賦予了更加重要的意義。

    斯坦因的眼睛有些悵惘,在許多個夜裡,他都會生出這樣的思緒和疑問。

    自己所做的事情,到底有沒有意義。

    他從懷掏出一樣東西,月光從窗簾的縫隙之間灑了進來,隱約照清了他上拿著的那樣東西。

    那是一本書,看起來無論是封面的樣式,書頁的厚度都與他白天贈送給森的那本《不滅長河》十分的相像。

    斯坦因纖長秀氣的指溫柔的撫摸著這本厚厚的書的書籍,那裡寫有書名和作者的名諱。

    似乎是涼爽的夜風吹散了纏著月亮的烏雲,地板上的月光又亮了些,書籍上用金色墨水寫下的字在月光下隱約顯出了筆畫。

    《不滅星辰》——弗洛伊德費爾南德斯著。

    竟然和他給森的那本書是同一個人寫的,而且看名字,似乎和那本《不滅長河》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不滅長河》是整個芙蘭公國最有名的歷史著作。

    而《不滅星河》卻從來沒有人提及過,即使是如今首都兩大學院的歷史教授,也都沒有聽說過這本書,若是貿然拿到他們面前,說不定還會被當做是那些奸詐的書商為了賺錢而胡亂找人寫出的假冒貨。

    同一個作者,同樣花費了巨大的心血寫出來的兩本書,為何一本舉世聞名,一本卻無人知曉。

    這背後的原因很簡單。

    《不滅星河》沒有出過。

    換句話說,斯坦因上的這本,就是這世界上唯一的一本《不滅星河》。

    這本芙蘭公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史學大師,嘔心瀝血寫出來的著作,為何在斯坦因的上?

    原因同樣簡單。

    斯坦因自學成才,為了韜光養晦,他一生幾乎沒有找過老師。

    對了,是幾乎。

    斯坦因這輩子唯一的一位老師。

    就是這兩本書的作者,弗洛伊德費爾南德斯。

    !!



第十一章 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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